官商勾结,云南巨人教育梁升级、律师何丽等虚假诉讼、诈骗案真相
四月的春城,满城的粉红,道路两侧花开满枝,不禁让人感慨真是最美人间四月天。继云南孙小果案轰动全国后,我们一行六人来到了祖国西南边陲的省会城市昆明,就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亿多元教育资产被骗案对学院相关负责人常务副院长李地新、董事长助理刘强会等进行了采访。
李常务:我们学院于2010年6月1日与昆明南洋兴科技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巨人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巨人公司将其持有的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转让给我院,我院支付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款2326万元,并承担南洋兴公司对外债务5554万元。实际上,我院为获得94%的股权,总共已经支付了114097787元(壹亿壹仟肆佰零玖万柒仟柒佰捌拾柒元),114097787元包括股权转让款2780万元、中信银行贷款2100万元、家长的教育储备金4700万元、供货商1600万元、农民土地款155万元及工程款52万元。2010年6月11日,南洋兴公司的工商登记作了变更,控股股东(94%股权)由巨人公司变更为我院,法定代表人由巨人公司的负责人梁家江变更为我院负责人。
我院善意取得南洋兴公司的股权后,为了盘活该公司的不良资产,又先后投入1亿多元修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共计投入2亿多人民币。我院花巨资接管南洋兴公司和其下属南洋学校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制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赞赏。
但是,南洋兴公司原股东中企万通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赵国强却一股两卖。2006年4月11日先卖给巨人公司,2007年2月16日又卖给祝学德。
我院支付完巨人公司梁家江278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偿还了南洋兴公司8000多万元债务后,忽然冒出了一个民事调解书。南洋兴公司原股东中企万通公司法人赵国强和祝学德与昭通市中院法官马永祥、赵锦汶、张霞勾结,在昭通市中院达成了(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显示,中企万通公司与祝学德于2007年2月1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该民事调解书确认,中企万通公司在民事调解书签收后3个月内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办理工商登记给祝学德。该民事调解书的达成时间居然是2009年11月14日。
中企万通公司与巨人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8年2月20日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94%股权的控股股东由中企万通公司变更为巨人公司。2010年6月1日,巨人公司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卖给我院,并于2010年6月11日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94%股权的控股股东由巨人公司变更为我院。即2009年11月14日,94%股权的登记股东是巨人公司已经不是中企万通,而中企万通却通过民事调解方式将94%股权确权给祝学德。
民事调解书显示,祝学德出生于1931年12月12日,是昭通市镇雄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祝学德既无管理能力也无经济能力,其不可能实际去接管负债累累的南洋学校。祝学德的背后是其女儿、云南泽康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琳,邓琳的背后是梁升级、赵国强、何丽(南洋兴公司现大股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等在幕后策划这起特大虚假诉讼经济诈骗案。
刘助理补充道: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为首的特大诈骗团伙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在中企万通名下,中企万通是个皮包公司,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来偿还南洋学校8000多万元的债务,中企万通就需要以股权转让为诱惑找一个有实力的学校来偿还南洋兴公司和南洋学校欠下的巨额债务,同时又想办法把转让出去的股权收回来。如此,既有人还债,又能不丢失南洋兴公司的股权。
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在诈骗团伙内部分两条线路进行分别转让,一条线路是2007年2月16日中企万通与祝学德签订94%股权转让合同,这一条线路是为了保住94%股权不丢失。为确保股权万无一失,中企万通与祝学德以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的手段,让昭通市中院于2009年11月14日出具了(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通过民事调解书把股权确权给祝学德。祝学德当时已是78岁的老人,背后是受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人在操纵。 南洋兴公司94%股权的另一条线路是中企万通将股权转让给巨人公司,巨人公司是梁家江(后改名为梁升级)控制的一家皮包公司,无任何经济能力,巨人公司只是用于诈骗的犯罪工具。中企万通在将94%股权转让给巨人公司时,故意在工商登记环节留下瑕疵,好为其日后撤销巨人公司的股东登记打下埋伏。巨人公司的梁升级在把94%股权登记到巨人公司名下之后,开始去寻找诈骗对象,直至找到我们学院。巨人公司与我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于2010年6月11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我院拥有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我院为获得94%股权,支付了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款2780万元,偿还了南洋兴公司下属的南洋学校800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并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校园建设。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为首的诈骗团伙看到8000多万元的债务已还清,又收到了278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就开始实施收回我院股权的一系列计划。
诈骗团伙先以中企万通公司与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有瑕疵为由,通过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昆行再终字2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中企万通与巨人公司之间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南洋兴公司94%股权又恢复到中企万通公司名下。随后,中企万通公司和祝学德依据双方之间的(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变更到祝学德名下。
诈骗团伙恶意跨黑龙江、云南、四川、陕西四省,通过一系列虚假诉讼、异地空转,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最终转让到现南洋兴公司大股东何丽等人名下。
中企万通将94%的股权转让给祝学德,这是故意设计的虚假转让。祝学德提起诉讼并通过民事调解书获得94%股权,这是诈骗团伙故意设计的虚假诉讼。诈骗团伙通过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先把我院合法获得的94%的股权否定掉。随后,又精心设计了一系列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将本属于我院的94%股权在多个主体之间多次空转,而且被故意设计成跨省异地空转,最终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从我院手中非法剥夺。
我院接手南洋兴公司下属的南洋学校后先后投入2亿多元,而诈骗团伙成员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人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勾结,徐广云利用公权力协助既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也未对南洋兴公司的8000多万元债务偿还过一分钱,更未对南洋兴公司有任何投入的诈骗团伙,仅仅通过一系列恶意、虚假诉讼,就将南洋兴公司的股权骗到手,从而非法占有了我院2亿多元的教育资产。
当我们跳出诈骗团伙设置的陷阱后就不难发现,犯罪团伙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2亿多元教育资产,而我院花费的2亿多元的真金白银被白白骗走。这是一起特大的恶意、虚假诉讼经济诈骗案件。诈骗团伙抓住了中国民事调解制度的空子实施恶意虚假诉讼诈骗(诈骗团伙首要分子何丽有律师证),而当地公安机关至今还认为这只是一场经济纠纷!
采访者:请问李常务,在你们这么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有没有对学院的教育教学造成影响?
李常务:一直以来,诈骗团伙成员何丽、梁升级不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梁升级还要求我院再支付他4099万元,还要我院给他股份。严重扰乱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颠倒是非,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官商勾结,经济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为。
我院在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依规办学,为国家的建设培养人才。我院现有学生两万余名,教职工800余名,所投入的2亿多元教育资产被白白诈骗!如果官商勾结的诈骗团伙仍逍遥法外,不绳之以法,我院投入的2亿多元巨额教育资产被非法侵占,学生将无法正常上学,教职工无法正常工作,定会引起严重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随后,我们采访了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孙斌律师。
孙律师: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为首的诈骗团伙,在昭通中院法官马永祥、赵锦汶、张霞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的配合下,通过恶意、虚假诉讼实施经济诈骗,导致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投入的2亿多元巨资被骗,依法善意获得的南洋兴公司股权落空。两万多学生无法正常上学,800多教职工面临失业。
诈骗团伙成员已经触犯了刑律,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新兴学院的合法权益,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已经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团伙虚假诉讼、诈骗的刑事责任,并请纪委监委介入,对马永祥、徐广云等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采访者:冯一鸣、李军、王娜、刘洋、马小惠、何俊涛)
采访者:请问李常务你们学院2亿多元教育资产是怎么被骗的?
李常务:我们学院于2010年6月1日与昆明南洋兴科技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云南巨人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巨人公司将其持有的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转让给我院,我院支付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款2326万元,并承担南洋兴公司对外债务5554万元。实际上,我院为获得94%的股权,总共已经支付了114097787元(壹亿壹仟肆佰零玖万柒仟柒佰捌拾柒元),114097787元包括股权转让款2780万元、中信银行贷款2100万元、家长的教育储备金4700万元、供货商1600万元、农民土地款155万元及工程款52万元。2010年6月11日,南洋兴公司的工商登记作了变更,控股股东(94%股权)由巨人公司变更为我院,法定代表人由巨人公司的负责人梁家江变更为我院负责人。
我院善意取得南洋兴公司的股权后,为了盘活该公司的不良资产,又先后投入1亿多元修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共计投入2亿多人民币。我院花巨资接管南洋兴公司和其下属南洋学校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稳定,制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赞赏。
但是,南洋兴公司原股东中企万通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赵国强却一股两卖。2006年4月11日先卖给巨人公司,2007年2月16日又卖给祝学德。
我院支付完巨人公司梁家江278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偿还了南洋兴公司8000多万元债务后,忽然冒出了一个民事调解书。南洋兴公司原股东中企万通公司法人赵国强和祝学德与昭通市中院法官马永祥、赵锦汶、张霞勾结,在昭通市中院达成了(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显示,中企万通公司与祝学德于2007年2月1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该民事调解书确认,中企万通公司在民事调解书签收后3个月内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办理工商登记给祝学德。该民事调解书的达成时间居然是2009年11月14日。
中企万通公司与巨人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并于2008年2月20日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94%股权的控股股东由中企万通公司变更为巨人公司。2010年6月1日,巨人公司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卖给我院,并于2010年6月11日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94%股权的控股股东由巨人公司变更为我院。即2009年11月14日,94%股权的登记股东是巨人公司已经不是中企万通,而中企万通却通过民事调解方式将94%股权确权给祝学德。
民事调解书显示,祝学德出生于1931年12月12日,是昭通市镇雄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祝学德既无管理能力也无经济能力,其不可能实际去接管负债累累的南洋学校。祝学德的背后是其女儿、云南泽康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邓琳,邓琳的背后是梁升级、赵国强、何丽(南洋兴公司现大股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等在幕后策划这起特大虚假诉讼经济诈骗案。
刘助理补充道: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为首的特大诈骗团伙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在中企万通名下,中企万通是个皮包公司,根本没有任何能力来偿还南洋学校8000多万元的债务,中企万通就需要以股权转让为诱惑找一个有实力的学校来偿还南洋兴公司和南洋学校欠下的巨额债务,同时又想办法把转让出去的股权收回来。如此,既有人还债,又能不丢失南洋兴公司的股权。
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在诈骗团伙内部分两条线路进行分别转让,一条线路是2007年2月16日中企万通与祝学德签订94%股权转让合同,这一条线路是为了保住94%股权不丢失。为确保股权万无一失,中企万通与祝学德以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的手段,让昭通市中院于2009年11月14日出具了(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通过民事调解书把股权确权给祝学德。祝学德当时已是78岁的老人,背后是受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人在操纵。 南洋兴公司94%股权的另一条线路是中企万通将股权转让给巨人公司,巨人公司是梁家江(后改名为梁升级)控制的一家皮包公司,无任何经济能力,巨人公司只是用于诈骗的犯罪工具。中企万通在将94%股权转让给巨人公司时,故意在工商登记环节留下瑕疵,好为其日后撤销巨人公司的股东登记打下埋伏。巨人公司的梁升级在把94%股权登记到巨人公司名下之后,开始去寻找诈骗对象,直至找到我们学院。巨人公司与我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于2010年6月11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我院拥有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我院为获得94%股权,支付了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款2780万元,偿还了南洋兴公司下属的南洋学校800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并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校园建设。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为首的诈骗团伙看到8000多万元的债务已还清,又收到了278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就开始实施收回我院股权的一系列计划。
诈骗团伙先以中企万通公司与巨人公司股权转让有瑕疵为由,通过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昆行再终字2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中企万通与巨人公司之间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南洋兴公司94%股权又恢复到中企万通公司名下。随后,中企万通公司和祝学德依据双方之间的(2009)昭中立民调字2号民事调解书,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变更到祝学德名下。
诈骗团伙恶意跨黑龙江、云南、四川、陕西四省,通过一系列虚假诉讼、异地空转,将南洋兴公司94%股权最终转让到现南洋兴公司大股东何丽等人名下。
中企万通将94%的股权转让给祝学德,这是故意设计的虚假转让。祝学德提起诉讼并通过民事调解书获得94%股权,这是诈骗团伙故意设计的虚假诉讼。诈骗团伙通过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先把我院合法获得的94%的股权否定掉。随后,又精心设计了一系列虚假转让和虚假诉讼,将本属于我院的94%股权在多个主体之间多次空转,而且被故意设计成跨省异地空转,最终将南洋兴公司94%的股权从我院手中非法剥夺。
我院接手南洋兴公司下属的南洋学校后先后投入2亿多元,而诈骗团伙成员梁升级、赵国强、何丽等人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勾结,徐广云利用公权力协助既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款,也未对南洋兴公司的8000多万元债务偿还过一分钱,更未对南洋兴公司有任何投入的诈骗团伙,仅仅通过一系列恶意、虚假诉讼,就将南洋兴公司的股权骗到手,从而非法占有了我院2亿多元的教育资产。
当我们跳出诈骗团伙设置的陷阱后就不难发现,犯罪团伙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2亿多元教育资产,而我院花费的2亿多元的真金白银被白白骗走。这是一起特大的恶意、虚假诉讼经济诈骗案件。诈骗团伙抓住了中国民事调解制度的空子实施恶意虚假诉讼诈骗(诈骗团伙首要分子何丽有律师证),而当地公安机关至今还认为这只是一场经济纠纷!
采访者:请问李常务,在你们这么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有没有对学院的教育教学造成影响?
李常务:一直以来,诈骗团伙成员何丽、梁升级不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梁升级还要求我院再支付他4099万元,还要我院给他股份。严重扰乱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颠倒是非,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官商勾结,经济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行为。
我院在省教工委、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依规办学,为国家的建设培养人才。我院现有学生两万余名,教职工800余名,所投入的2亿多元教育资产被白白诈骗!如果官商勾结的诈骗团伙仍逍遥法外,不绳之以法,我院投入的2亿多元巨额教育资产被非法侵占,学生将无法正常上学,教职工无法正常工作,定会引起严重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随后,我们采访了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孙斌律师。
孙律师:以梁升级、赵国强、何丽为首的诈骗团伙,在昭通中院法官马永祥、赵锦汶、张霞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副局长徐广云的配合下,通过恶意、虚假诉讼实施经济诈骗,导致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投入的2亿多元巨资被骗,依法善意获得的南洋兴公司股权落空。两万多学生无法正常上学,800多教职工面临失业。
诈骗团伙成员已经触犯了刑律,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新兴学院的合法权益,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已经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控告,要求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团伙虚假诉讼、诈骗的刑事责任,并请纪委监委介入,对马永祥、徐广云等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采访者:冯一鸣、李军、王娜、刘洋、马小惠、何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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