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关于面向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初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等有关规定,现将亲蜜家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现根据《配租通告》,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经公示合格认租家庭中,排名1~236位的236户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37~472位的236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73~750位的277户为递补认租家庭。具体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3。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含周六),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认租家庭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周日),剩余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三)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黄贝岭地铁站B出口)。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四)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书见附件5,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需提交公证委托书。
亲蜜家入住手续预计将于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含周六周日)在亲蜜家管理处现场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6。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565086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人数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因场地有限,合格认租家庭每户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意向小区有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3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三)合格认租家庭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计入弃选次数。
(四)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亲蜜家公共租赁住房全部房源被选定之日,有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该住房由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选房过程中,每日将通过网络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如需查阅,可于每日23时后登录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看。
网址:http://www.szlh.gov.cn/qgbmxxgkml/zfjsj/
(六)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九)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附件:1. 亲蜜家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2. 亲蜜家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3. 亲蜜家递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及排位
4. 亲蜜家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5. 授权委托书
6. 亲蜜家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