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政法队伍将普通民事纠纷认定为“恶势力特征”导致福建黄志贤企业停摆四年
近四年来,福建莆田民企港峰地产因普通民事纠纷,被当地司法认定为“恶势力”,导致该企业瞬间停摆——二十名员工被判入狱,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企业负责人黄志贤和家人亦被莆田警方网上通缉。
然而,墙倒众人推,众多网络媒体随即蜂拥而至的“舆论审判”,则更是将这家民企推向风口浪尖,大家都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那一根稻草”,以此彰显短暂的“舆论权威”。为此也不乏造谣者为了吸流量、蹭热度而扭曲事实,毫不负责地发布各类消息。
例如,有媒体曾在港峰地产“被黑打”时,公开报导称“莆田民营企业家黄志贤在香港参与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游行集会”。该报道将一张黄志贤与全国政协常委们一同参加爱国爱港活动的照片,包装成参加“港独”游行,如此公然颠倒黑白,令人愤懑。
经了解,即使是此次抹黑的报道报出后,黄志贤仍然积极参与第一线爱国爱港事务,但是这次似乎蓄意在案件审理期间进行的造谣事件,给黄志贤个人名誉以及案件的公正审理都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自此,曾经的优质纳税大户成了“待宰羔羊”,营商之路也变得满眼荆棘,举步维艰。几年来,帮忙喊冤的人来到福建省高院、省高检、莆田市政府等多个有关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均无济于事。
谈起这起案件,北京多位资深法学专家表示:其实民营企业最为害怕的,就是地方司法在漫不经心之中,形成的这种小范围内互相影响和瓜葛不清的小系统,这种不正之风,恰恰是部分地区政法队伍一直存在的顽瘴痼疾,必须尽快遏制,刮骨疗毒。
据当地多位群众反映,黄志贤的企业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几年前因涉及两起物业费和购房款的普通民事纠纷,导致福建莆田警方将公司的二十名员工一并刑拘。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当地司法部门对港峰地产工作人员“犯罪事实”的认定,也是极其“简单粗暴”——可谓“案上一滴墨,亲人泪两行”:
2010年11月3日,港峰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吴建明妻子阮梅香签订《商品房预约购买协议》,阮梅香支付预约金300万元,后逾期违约不按合同履行付款并以多种方式对港峰公司人员及黄志贤本人进行威胁。2014年11月12日,吴建明要求黄志贤按照高利贷的方式将定金变成944万元退给他。随后,港峰房地产公司的保安将前来敲诈勒索的吴建明送到派出所,此事后来竟然被警方认定为物业保安人员“非法拘禁”。
2016年,一批不明身份人员与几名业主成立业委会后,多次发动社会闲杂人等入侵公司殴打保安、破坏监控等,并强占强收港峰物业公司小区物业费,造成员工得不到应有的劳动工资,港峰物业经理同财务、保安到业主委员会主任林国文家院子要工资,物业两名保安反被林国文拉拽入其院子内拘禁八个小时之久,后经区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到场调解,他们才将保安释放,此事件竟然被定性为物业人员“非法入侵他人住宅”。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就不难理解合法履行义务的打工人为何因日常工作被抓捕,而那些住高档别墅整天吃霸王餐的“权贵老赖”却可以为所欲为。对此,当地警方似乎也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如此确实也体现了某些地方政法系统需要尽快整顿的必要性。
据当地多名群众介绍,小区里类似于这样故意扯皮,不愿意交物业费的住户其实也算少数,而就是这些不愿意缴费的“老赖”,之后都成了助力莆田警方个别公安人员“黑打”的“证人”。
2019年11月15日,福建省仙游县法院采信了一些本就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和购房款人员捏造的事实,又作出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对港峰物业公司职工林光岩等二十人以“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等五条罪名,判处一年三个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4月9日,据一份最新得到的证据显示,黄志贤公司名下凤凰山庄小区的郑国辉等多名业主进行了联合声明:此前缴纳给港峰物业公司的物业费都是本人自愿缴纳,没有受到任何胁迫、威胁或者干预。
福建莆田的这起优质民企被“黑打”的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质疑,当地多名群众都一直在为“爱国港商”黄志贤和他的二十名员工喊冤。
黄志贤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回到家乡福建莆田创业发展,是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公司、港峰物业公司等企业的创办人。一直是莆田当地的纳税大户,解决了数千人的就业。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累计逾亿元,即便是在惨遭“黑打”的2019年,港峰公司黄志贤仍然不忘慈善事业,向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捐款1000万元。
据知情人讲述,黄志贤的儿子黄龙熙就读于北京大学,性格腼腆内向,平时是一名善于助人的学生干部。莆田警方如今竟然把这样一个二十出头的研究生莫须有地扣上“强迫交易”的罪名当成“恶势力”成员进行通缉。
来自北京的资深律师高子程和刘立木花了几天的时间,仔细查看了案卷、证据、证词并研究相关法律后认为:黄志贤及其公司员工正常依法收取物业费,与业主发生纠纷也事出有因,双方都有民事责任,并未触犯法律,不应该受到个别公安人员的打击报复。此案极为荒谬、于法无据,并存在人为拔高。
在相关案卷资料中,还披露了该案侦查审判过程中多个令人震惊的违法现象:莆田市仙游县法院迫于市公安刑警支队“专案组”的压力,未能坚守法律底线,全面支持了公诉机关指控。一审判决全文照抄起诉书,没有对证据作出任何分析判断,甚至对于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等视频资料直观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都没有认定,仙游县法院其实早已完全丧失了审判地位,沦为了“专案组”的傀儡。
针对此案,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建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王志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时延安等法学专家一致论证认为:就本案而言,涉案人员的行为不符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就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的指控而言,其涉及的行为均反映的是港峰物业公司的涉案人员与凤凰别墅山庄小区的业主或者名邦豪苑小区购房者之间的纠纷,纠纷的发生均系事出有因,纠纷的对象具有特定性,不涉及欺压不特定百姓的问题,动机具有正当性。港峰物业公司涉案人员的行为目的是维持与名邦豪苑小区购房者吴建明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与凤凰别墅山庄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凤凰别墅山庄小区业主形成物理强制或心理强制。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指控而言,其涉及的是对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影响,与“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更没有任何关联。
在涉案人员的行为均不符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的情况下,当然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林光岩、林灿辉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组织成员。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督导福建省见面沟通会上,中央第八督导组组长蒋卓庆要求,督导工作要做到围绕政治责任、督导履职尽责到位,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督导“两结合两促进”到位,围绕问题查处、督导线索核查到位,围绕顽瘴痼疾、督导顽疾整治到位,围绕进度成效、督导整顿实效到位。
福建省委书记尹力在会上表示,福建省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福建政法铁军。
有鉴于此,望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纪检监察部门尽快关注并介入调查莆田的这起优质民企“被黑打”事件,并对这件事的决策者启动渎职调查程序,顺便彻查其中是否存在其他猫腻,以此正风肃纪,让莆田民营企业尽早走出困境。
未完待续。(撰文|朝鲁)
图片说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然而,墙倒众人推,众多网络媒体随即蜂拥而至的“舆论审判”,则更是将这家民企推向风口浪尖,大家都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那一根稻草”,以此彰显短暂的“舆论权威”。为此也不乏造谣者为了吸流量、蹭热度而扭曲事实,毫不负责地发布各类消息。
例如,有媒体曾在港峰地产“被黑打”时,公开报导称“莆田民营企业家黄志贤在香港参与反对修订《逃犯条例》游行集会”。该报道将一张黄志贤与全国政协常委们一同参加爱国爱港活动的照片,包装成参加“港独”游行,如此公然颠倒黑白,令人愤懑。
经了解,即使是此次抹黑的报道报出后,黄志贤仍然积极参与第一线爱国爱港事务,但是这次似乎蓄意在案件审理期间进行的造谣事件,给黄志贤个人名誉以及案件的公正审理都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
自此,曾经的优质纳税大户成了“待宰羔羊”,营商之路也变得满眼荆棘,举步维艰。几年来,帮忙喊冤的人来到福建省高院、省高检、莆田市政府等多个有关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均无济于事。
谈起这起案件,北京多位资深法学专家表示:其实民营企业最为害怕的,就是地方司法在漫不经心之中,形成的这种小范围内互相影响和瓜葛不清的小系统,这种不正之风,恰恰是部分地区政法队伍一直存在的顽瘴痼疾,必须尽快遏制,刮骨疗毒。
据当地多位群众反映,黄志贤的企业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几年前因涉及两起物业费和购房款的普通民事纠纷,导致福建莆田警方将公司的二十名员工一并刑拘。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得出,当地司法部门对港峰地产工作人员“犯罪事实”的认定,也是极其“简单粗暴”——可谓“案上一滴墨,亲人泪两行”:
2010年11月3日,港峰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吴建明妻子阮梅香签订《商品房预约购买协议》,阮梅香支付预约金300万元,后逾期违约不按合同履行付款并以多种方式对港峰公司人员及黄志贤本人进行威胁。2014年11月12日,吴建明要求黄志贤按照高利贷的方式将定金变成944万元退给他。随后,港峰房地产公司的保安将前来敲诈勒索的吴建明送到派出所,此事后来竟然被警方认定为物业保安人员“非法拘禁”。
2016年,一批不明身份人员与几名业主成立业委会后,多次发动社会闲杂人等入侵公司殴打保安、破坏监控等,并强占强收港峰物业公司小区物业费,造成员工得不到应有的劳动工资,港峰物业经理同财务、保安到业主委员会主任林国文家院子要工资,物业两名保安反被林国文拉拽入其院子内拘禁八个小时之久,后经区委副书记、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到场调解,他们才将保安释放,此事件竟然被定性为物业人员“非法入侵他人住宅”。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就不难理解合法履行义务的打工人为何因日常工作被抓捕,而那些住高档别墅整天吃霸王餐的“权贵老赖”却可以为所欲为。对此,当地警方似乎也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如此确实也体现了某些地方政法系统需要尽快整顿的必要性。
据当地多名群众介绍,小区里类似于这样故意扯皮,不愿意交物业费的住户其实也算少数,而就是这些不愿意缴费的“老赖”,之后都成了助力莆田警方个别公安人员“黑打”的“证人”。
2019年11月15日,福建省仙游县法院采信了一些本就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和购房款人员捏造的事实,又作出了一份《刑事判决书》,对港峰物业公司职工林光岩等二十人以“强迫交易罪”、“妨碍公务罪”等五条罪名,判处一年三个月到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1年4月9日,据一份最新得到的证据显示,黄志贤公司名下凤凰山庄小区的郑国辉等多名业主进行了联合声明:此前缴纳给港峰物业公司的物业费都是本人自愿缴纳,没有受到任何胁迫、威胁或者干预。
福建莆田的这起优质民企被“黑打”的案件发生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质疑,当地多名群众都一直在为“爱国港商”黄志贤和他的二十名员工喊冤。
黄志贤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回到家乡福建莆田创业发展,是港峰(福建)恒隆房地产公司、港峰物业公司等企业的创办人。一直是莆田当地的纳税大户,解决了数千人的就业。社会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累计逾亿元,即便是在惨遭“黑打”的2019年,港峰公司黄志贤仍然不忘慈善事业,向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中心捐款1000万元。
据知情人讲述,黄志贤的儿子黄龙熙就读于北京大学,性格腼腆内向,平时是一名善于助人的学生干部。莆田警方如今竟然把这样一个二十出头的研究生莫须有地扣上“强迫交易”的罪名当成“恶势力”成员进行通缉。
图片说明:黄志贤父子在公益事业活动现场。
黄志贤反映道:“我一直倡导爱国爱港、实业报国,至今都不知道无意中在什么时候得罪了哪些权贵,他们先是唆使一些无业游民和个别业主在我们的小区闹事,后来又利用媒体在网上攻击我、抹黑我,一系列的骚扰,使我的公司遭遇如此劫难。我认为这背后是一场利益争夺的博弈,从现有的迹象看来,先是有不明人员前来闹事,到司法部门介入,再到网络媒体和网络大V的抹黑,一步步地蚕食,这些都是有策划,有预谋的。”来自北京的资深律师高子程和刘立木花了几天的时间,仔细查看了案卷、证据、证词并研究相关法律后认为:黄志贤及其公司员工正常依法收取物业费,与业主发生纠纷也事出有因,双方都有民事责任,并未触犯法律,不应该受到个别公安人员的打击报复。此案极为荒谬、于法无据,并存在人为拔高。
在相关案卷资料中,还披露了该案侦查审判过程中多个令人震惊的违法现象:莆田市仙游县法院迫于市公安刑警支队“专案组”的压力,未能坚守法律底线,全面支持了公诉机关指控。一审判决全文照抄起诉书,没有对证据作出任何分析判断,甚至对于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等视频资料直观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都没有认定,仙游县法院其实早已完全丧失了审判地位,沦为了“专案组”的傀儡。
针对此案,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建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光权,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王志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时延安等法学专家一致论证认为:就本案而言,涉案人员的行为不符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就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的指控而言,其涉及的行为均反映的是港峰物业公司的涉案人员与凤凰别墅山庄小区的业主或者名邦豪苑小区购房者之间的纠纷,纠纷的发生均系事出有因,纠纷的对象具有特定性,不涉及欺压不特定百姓的问题,动机具有正当性。港峰物业公司涉案人员的行为目的是维持与名邦豪苑小区购房者吴建明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与凤凰别墅山庄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凤凰别墅山庄小区业主形成物理强制或心理强制。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指控而言,其涉及的是对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影响,与“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更没有任何关联。
在涉案人员的行为均不符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这一恶势力的本质特征的情况下,当然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林光岩、林灿辉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组织成员。
图片说明:《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督导福建省见面沟通会上,中央第八督导组组长蒋卓庆要求,督导工作要做到围绕政治责任、督导履职尽责到位,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督导“两结合两促进”到位,围绕问题查处、督导线索核查到位,围绕顽瘴痼疾、督导顽疾整治到位,围绕进度成效、督导整顿实效到位。
福建省委书记尹力在会上表示,福建省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福建政法铁军。
有鉴于此,望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纪检监察部门尽快关注并介入调查莆田的这起优质民企“被黑打”事件,并对这件事的决策者启动渎职调查程序,顺便彻查其中是否存在其他猫腻,以此正风肃纪,让莆田民营企业尽早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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